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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交警全面实施首席警察制度

时间:2014-08-16 23:17:16  来源:  作者:未知


   
    为深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建立完善接待服务群众工作新机制,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为民、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按照邹城市公安局党委的统一部署,邹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实施了首席警察制度。

    为确保每日首席警察制度的顺利实施,邹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抽调专人参加邹城市公安局组织的参观学习组,到泗水县公安局参观学习首席警官值日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首席警察制度工作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首席警察制度确定为一项日常性制度予以执行。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首席警察担任条件及选拔程序,选拔出3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担当首席警察。并专门组织了首席警察培训班,通过加强政治、业务教育培训,加强了首席警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

    邹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和车管所业务大厅设立首席警察值日岗位,配备了笔墨纸张、桌椅等必要的工作设施和便民设施。同时,悬挂首席警察工作职责及行为准则,便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工作中,每天出任当日警察的民警在办公时间内,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求助、咨询、投诉、办理事务等事宜,对于反映的问题和需要办理的事项,同时做好纪录,采取引领或电话联系的方式移交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办理,并一问到底,直到群众满意,切实当好了群众的记录员、引导员、解答员、督办员。

    首席警察制度的全面实施,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大大节省了群众办理业务的时间和精力,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文字报道:石义虎、李猛

 责任编辑:王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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