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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人大调研《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

时间:2014-08-16 23:19:16  来源:  作者:未知

 

    12月3日,邹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邹城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邹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继民,副主任孔瑞云、仇成全及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实地察看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邹城北朝铁山摩崖刻经、孟府古建筑群、济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万章墓和邹城博物馆,听取了邹城市文物旅游局负责同志关于邹城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邹城市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了座谈。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邹城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面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多年以来邹城市文物部门紧紧围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积极做好了全市境内各类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安全保护工作,实现了邹城市连续19年文物安全无事故的显著成绩,为邹城市建设文化名市、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继民对邹城市下步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是绝对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邹城作为孟子故里,境内文物遗产丰富,市文物管理部门要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积极做好新时期邹城市文物保护工作:一要继续调整工作思路,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全市文物工作,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在严格坚持“保护为主”主基调不动摇的前提下,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文物保护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系,文物保护与孟子文化传承、弘扬的关系;二要坚持与时俱进,做好文物旅游结合的文章,充分、合理利用好邹城市丰富的文物资源,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三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各级部门对邹城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抢抓当前我国扩大内需的政策优势和良好机遇,创意策划一批优质的文物旅游项目,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更好地推进邹城市文物保护和旅游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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