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的母亲--吉林省于爱新事迹材料
四年前,一位年仅22岁的普通民警在追捕持枪盗窃、抢劫、杀人重大犯罪分子的斗争中壮烈牺牲,他就是松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的革命烈士宋宇寰。英雄何以临危不惧,在生死决择面前毫不退缩,大义凛然呢?在英雄的母亲---于爱新那里,会找到答案。
英雄的成长,绝非一朝一夕。细雨润物的家庭教育,使他拥有一颗善良而正直的心灵。这位英雄的母亲叫于爱新,是松原市政法委的一名机关干部。于爱新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为宇寰创造了良好的家庭环境。
为了使小宇寰能够健康的成长,成为一个品学兼优、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于爱新在孩子小的时候就给孩子买启蒙书籍,经常给孩子讲要好好学习,立志长大成才,讲刘胡兰、董存瑞等英雄故事,讲雷锋叔叔助人为乐做好事不留名的事迹,母亲的这些教诲,逐渐地在小宇寰幼小的心灵中深深地扎下了根。可以说,正是这些无形的、循循善诱的启蒙教育,在潜移默化中,使孩子那小小的心灵受到善与恶、美与丑的熏陶。在小学读书时,宋宇寰就时常关心他人,爱做好事,见义勇为。邻居家有个男孩父母离异后,家庭十分困难,他就用自己的零用钱为他买面包、咸菜、和饮料,并经常把他领到自己家吃饭。读大学时,校门外经常有流氓勒索、殴打学生。宋宇寰见此义愤填膺,他及时向校警汇报,并冲锋在前,为受欺侮的同学鸣不平。得到他帮助的同学很多很多,经常有人给他们学校寄去感谢信。在校读书期间,宋宇寰因为表现突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于爱新与孩子朋友式的沟通,也是宋宇寰健康成长的重要一环。从上小学开始,于爱新和宋宇寰不仅是母子关系,而且是朋友关系。于爱新经常对孩子说的话就是咱娘俩是平等的,妈妈有什么想法对你讲,你有什么意见也可以对我说,咱俩要彼此信任,成为最好的朋友。通过这种教育方式,宋宇寰无论在学校发生什么事情,第一个要告诉的就是妈妈。这样于爱新就能够把握孩子的思想变化,及时的加以正确的引导,出现思想问题,及时解决。对于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孩子不理解,于爱新就帮助他分析,给他讲解。母子俩在生活中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这种教育方式也培养了宋宇寰正直、豁达、开朗的性格。在宋宇寰的学生时代,社会上的不良习气宋宇寰几乎都没有被沾染上,这使他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宋宇寰成为一名光荣的民警的那一天,于爱新把他叫到身边,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今天你就是人民警察了,穿上警服不等于就是一个合格的警察,你要对得起这身警服,往后要一心一意地干好工作,做一个优秀的民警,别让爸爸妈妈失望啊!参加工作后,于爱新对宋宇寰的教育就更进一步了。她经常不失时机地给宇寰讲“要树立远大理想,成为祖国有用的人才”、“要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一心一意干好工作,别让爸妈操心”、“要勤奋、节俭”等等。
于爱新对宋宇寰的教育不仅是言传更多的体现是身教。那是在小宇寰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于爱新带着孩子回娘家。在回家的列车上,于爱新发现一个农村女青年蹲在车厢的一角哭,上前一问,原来女青年乘车准备去她姑姑家,可上车不久,钱就让小偷偷走了,她中途还得转车才能到姑姑家,可是现在她口袋里连一分钱都没有了,走投无路,只有哭泣。问明情况后,于爱新赶紧掏出十元钱,给了那位女青年。十块钱,在那年月可不是小数目,那时候,于爱新全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才一百元。女青年感动得要给她下跪,于爱新忙把她拉起来,说:“姑娘,千万别这样,谁出门也都可能遇到为难遭灾的事,大伙帮帮也就过去了。”在她的带动下,列车上的人纷纷捐钱,凑了几十块钱,解决了女青年的困难。母亲是孩子的启蒙老师,首先是有这样无私的母亲,才会有无私的儿子。一个自私偏狭的母亲不会培养出大公无私的儿女的。宇寰上班后,一天他对妈妈说“我们单位组织捐献物资,支援灾区。”于爱新连忙说“儿子,要捐咱就捐新的,对待灾区人民咱们可不能虚情假意”。她连忙找出家里还没有盖过的一套被褥,让儿子捐给灾区。
在这样一位伟大母亲的时时教诲下,宋宇寰多次受到表彰,他立足岗位、勤政爱民的事迹在松原广为流传。
1998年,宋宇寰的责任区里有些楼道内没有照明灯,而当时长春、吉林两地曾发生多起“刨锛儿案”,犯罪分子黑夜用刨锛儿伤人、抢劫,闹得人心惶惶。为使辖区群众在心理上有一种安全感,宋宇寰决定让责任区楼道的灯亮起来。他在妈妈的资助下,和几个朋友利用晚上和双休日的时间,使240户楼道灯亮了起来。称宋宇寰为“大孙子”的街道马奶奶,虽然现在仍不知道宇寰已久别人世,但她总是向人们讲述着“大孙子”天冷了帮她糊窗户缝,下雨了帮她收拾漏雨的房盖儿,过年过节买米买面买鞭炮,帮她贴对联的事儿。被救助的齐师傅夫妇仍然记得那个不眠的雨夜,宋宇寰把他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故事。贫困的下岗职工提起宋宇寰帮他们寻找再就业出路时就泪水涟涟。哪家夫妇爱打架,谁家孩子有劣行,谁家缺米,谁家少面,他都掌握得一清二楚。
二年多的从警生涯,宋宇寰留下了一幅幅勇斗歹徒的画面;端赌徒的老窝时,他冲在前;智取黑店时,他立了首功一次;单身面对盗贼,他机智勇敢;在追捕“1.21”重大强奸抢劫犯罪嫌疑人行动中,他衣服被撕破、手上和脸上多处受伤。
令人不忍提起,但永远也不会忘记的2000年1月9日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宋宇寰和战友驾车追赶夺路逃跑的两辆嫌疑车,他知道那辆车的速度要比他的车快,他也知道可能会有危险,可从小树立起的正义战胜邪恶的信念支撑着他,生死关头,他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宋宇寰在追捕盗窃抢劫杀人犯罪集团斗争中,壮烈牺牲,年仅22岁。他以生命为代价,使这个罪大恶极、震惊全国的犯罪集团被黑龙江、吉林、辽宁警方一举破获。这一全国大案的破获,宋宇寰立了大功。为此,中共吉林省委追认他为中共党员,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为革命烈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授予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爱子的离去,并没有使于爱新倒下,她带着永远的痛,站了起来,继续着儿子未完成的事业,她在政法战线上兢兢业业地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她还为了完成儿子生前想收养一名孤儿的心愿,从孤儿院领养了一名三岁孤儿,现在这个孩子已经上小学了,还被评为省级三好学习。在小女孩的心中,已经懂得了大哥哥是一位英雄,要向他学习。于爱新为了纪念儿子,为了让更多的青少年了解英雄的成长过程,使更多青少年在英雄的身上能够得到一些启迪,她特地请著名作家朱光雪编写了一部报告文学《永远的22岁》一书。吉林省公安厅厅长陈占旭为该书作了序言,高度评价了宋宇寰的光辉而短暂的一生。这本书对于加强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将起到重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