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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翘告状

时间:2014-08-16 23:42:16  来源:  作者:未知

 

    清朝末年,汶上县袭封曾翰林,依仗权势,横行乡里,为非作歹,欺压良民。他指示家丁抬着地界石到处栽,看到良田肥地就任意霸占。一时间,搅得汶上县乌烟瘴气,日月无光,受其害者虽叫苦连天,却没有人敢到官府告状。因为皇帝恩赐给曾府许多特权,告状者如果打赢了官司,就落个充军发配的下场,一旦打输了官司,就要抄灭九族。为此,黎民百姓敢怒而不敢言,只能呼天喊地。
    巨野县有个叫杨翘的人,自幼发奋攻读诗书,为人刚正不阿,光明磊落,好打抱不平。他闻听曾翰林为害乡里,便毛遂自荐到曾府当家庭教师,准备寻找机会,为民除害。曾府经过多方考试,杨翘皆对答如流,于是,曾府聘请他为家庭教师。
    在特意为杨翘举行的洗尘宴会上,曾家使尽惯用伎俩,一方面玄耀自己的阔绰显贵、大耍淫威,一方面极力蔑视杨翘,言谈之中流露出叫他俯首贴耳,老老实实做家奴的意思。杨翘听后,气得五脏生火,七窍冒烟,但他尽力压住怒气,不动声色。
    杨翘表面上规规矩矩教书,从不越雷池一步,深得主人的赏识。实际上他多方搜集证据,准备有朝一日告御状,以期皇上治曾家的罪。他在曾府住了半年后,经过仔细观察,发现了曾家的三条罪状:第一,曾家整日过着肉山酒海的日子,抛弃掉的臭鱼烂肉引来了许多野狗觅食,把阳沟口子扒了个大窟窿。第二,曾家把盖正殿剩下的琉璃瓦盖在鸡窝上。第三,曾家养了很多鸽子,到处啄食邻人的庄稼。杨翘抓住这三条,给皇帝写了御状,他写道:  “状告汶上县曾翰林欺君犯上,罪状之一是狗走朝门,罪状之二是鸡住琉璃瓦房,罪状之三是喂养云鸡三千,吃得四十里方圆以内不收庄稼……”皇帝接到状纸,派钦差前往察看,果然见杨翘状纸上写的条条是真,只是有的条款显得牵强附会和过于夸张。但当钦差换上微服私访时,百姓怨声载道,所见所闻,尽是曾翰林的罪证。钦差火速回京,据实启奏皇帝。皇帝当即降旨,将曾翰林的世袭爵位移给偏支。
    杨翘告倒了曾翰林,为汶上黎民百姓立了一大功,群众都把他当成了救命恩人。可是,在封建社会里有一条严格的规定:民不能告官。因此,尽管杨翘替老百姓打赢了官司,最终还是落了个充军发配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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