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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伦理学与现代家庭观相结合的哲学思想----丁长江

时间:2014-08-17 14:36:17  来源:  作者:未知



    摘  要:本文首先提出了建设和谐家庭与孟子伦理学的关系不可分割的论点。然后又通过孟子伦理学与现代家庭观不可分割的关系体现在一是孟子伦理学与现代家庭观相结合的“合二而一”; 二是孟子伦理学与现代家庭观相结合的“对立统一”; 三是孟子伦理学与现代家庭观相结合的 “否定之否定”等三个方面的论述,最后得出了孟子伦理学与现代家庭观相结合的哲学思想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家庭与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层基石的结论。
    关键词:孟子伦理学 现代家庭观  哲学思想

    一、论点的提出。在日常生活中,有的人错误地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讲,现代家庭与古代家庭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在家庭中经常发生的无非是一些与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生活琐事分不开的小事情,根本就没有什么大道理可谈。而孟子的伦理学是专管大道理的理论,一个家庭是否和谐主要是应该看一个家庭男主人的性格不  是暴躁而是温顺、手脚不是懒惰而是勤快、心胸不是狭窄而是宽阔、处事不是粗糙而是细致等等,这些才是建设和谐家庭的主要因素,这些主要因素根本就上升不到与孟子伦理学有什么必然的关系。
    以上认识虽然也有一定的道理,也颇能代表社会生活中一些人的观点,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家庭的根本。所以,本文的基本论点是:孟子伦理学与现代家庭观的关系是不可分割的。
    二、孟子伦理学与现代家庭观不可分割的关系在哲学思想上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现代意义上的家庭是指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而依法产生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社会细胞,家庭观是世界观在每个家庭成员头脑中的一个缩影,无论什么民族、无论什么职业、无论什么文化程度等等,都是如此。历史唯物主义家庭观认为,家庭自从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上出现以来,家庭的性质、职能、形式、结构以及与家庭相联系的伦理学思想,都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变革而进步。但是无论发生了怎样的进步,孟子伦理学与现代家庭观的关系是不会发生根本动摇的,至少在中华大文化圈内是如此。
    一是孟子伦理学与现代家庭观相结合的“合二而一”。
   “合二而一”这一哲学命题是我国明清时期思想家方以智(注一)在《东西均》一书中最早提出来,本意是以“合二而一”这一哲学命题概括世间包括伦理学在内的一切事物矛盾同一性的一种表述。他说:“何为几?曰:交也者,合二而一也;轮也者,首尾相衔也”。他强调:“有一必有二,二本于一”,“两间无不交,无不二而一”。方以智的这一学术观点,对后人产生的影响较大。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因这一哲学命题给扬献珍(注二)同志带来的麻烦,现在,年龄稍大一些的人们对此都记忆犹新。
    以辨证的角度看来,“合二而一”这一哲学命题虽然有其局限性,但是,也有其合理的成分。其基本含义是在差别中有联合,在对立中有同一,通过分中有合的现象,揭示了矛盾同一性一个方面内容。联系到孟子伦理学与现代家庭观相结合的“合二而一”, 无庸讳言,传统的孟子伦理学有随着漫长历史遗留下来的糟粕,也有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积累的精华。社会发展到21世纪的今天,孟子伦理学与现代家庭观相结合的基本含义应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在建设和谐家庭与和谐社会的环境条件下,在每一个和谐家庭中,无论男女老少,都应当相互尊重彼此的人格,相互尊重彼此应有的权利。其中,夫妻之间的伦理责任是至关重要的。在家庭中,夫妻关系的好坏关系到一个家庭整个关系是否和睦的全局。所以,每一个家庭都应该在平等的前提下建立良好的夫妻之间的伦理责任。在此基础上,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对家庭、对社会应尽的义务。
    第二,每一个和谐家庭都应当承担起抚养与教育子女的伦理责任与法律义务。必须指出,那种抛儿弃女的行为不但应该受到社会伦理的谴责,也是违反党纪国法的。在每一个现代家庭中,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与教育,不仅要体现在生活上要呵护照顾、关怀备至,还要坚持以共产主义的伦理观与人生观来影响与教育子女,把子女培育成为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才。
    第三,每一个和谐家庭都应当赡养和尊敬老人。赡养和尊敬老人不但是一种伦理义务与法律责任,更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和各级政府把和谐家庭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并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使我国的婚姻家庭沿着健康方向向前发展的必然。赡养和尊敬老人包括物质生活上的关心照顾和精神生活上的体贴、尊敬、关照与慰藉。与此相反,任何虐待老人、不但违背了孟子的伦理思想必然要受到社会的谴责,这种行为与发展和谐家庭与和谐社会也格格不入,严重的还要受到国家法律的依法制裁。
    第四,每一个和谐家庭都应当实行计划生育。说到计划生育,年龄稍大一些的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德高望重的马寅初(注三)教授。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如果不是在那场错误批判中将马寅初教授的学术观点与马尔萨斯(注四)的人口论相提并论,如果党和政府有关部门采纳了马寅初教授的学术观点与中肯建议,毫无疑问,我国目前13亿人口的巨大压力一定会大大地减轻。
    总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孟子伦理学在与现代家庭观相结合的过程中,孟子伦理学都要恰到好处地扮演“民贵君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大丈夫”的角色,而现代家庭观亦应恰如其分地扮演“和谐家庭是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础”的角色。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孟子伦理学与现代家庭观内容与形式泾渭分明,相得益彰。
    二是孟子伦理学与现代家庭观相结合的“对立统一”。
孟子伦理学是我国传统历史的瑰宝。毋庸讳言,传统与现代的东西总是那么对立,那么不协调、那么不统一。但是,与世界上任何事物一样,没有传统,就没有现代。对立统一规律是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这一规律揭示着包括传统的孟子伦理学与现代家庭观相结合在内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矛盾性的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的结果就是推动着这种事物不断向前发展与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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